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的吊装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吊装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再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

起重吊装工程达到什么条件下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在什么文件中有相关规定
一般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第39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各省市建管部门予以进一步规范如:《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实施意见》宁建工字[2009]104号和东莞市建设局“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办事指南: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1.《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委托书(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2.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3.《施工方案报审表》一式两份(项目经理签字,盖承包单位公章,工程分包时,同时盖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章和监理单位公章);
4.专项施工方案原件一式七份(A4规格,附图可放大为A3幅面,编制人及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施工单位公章,工程分包时,同时盖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公章,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均须签名);
5.与该工程相关的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的建筑及结构图等)复印件一式六份。

吊装需要注意什么
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吊装总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 吊装总量大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但在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上级主管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在进行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以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安全帽的佩戴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23014的规定;
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索具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 吊装作业如需动火,应遵守HG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与带电线相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在平稳吊起;
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5、 在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即:①指挥信号不明;②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③外拉斜吊重物;④光线不足、闪频、或作业场所有阴影;⑤重物下站人;⑥重物埋在地下或被吊重物上绑扎牵引绳并与其他管线连接;⑦重物紧固不牢,绳子打死结,不合格;索具不配套;⑧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的;⑨重物越人头;⑩安全装置失灵。
16、 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7、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指挥人员违章指挥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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